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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“免测”申请流程及申请表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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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8-07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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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免测申请流程

学生因病或残疾可向学校提交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申请,经医疗单位证明,体育教学部门核准,可免予执行《标准》,并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,存入学生档案。确实丧失运动能力、被免予执行《标准》的残疾学生,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,毕业时《标准》成绩需注明免测。

一、学生应对自身健康状况进行评价,确认身体状况适宜方可参加测试,如有隐瞒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
  二、有以下疾病的同学可申请免测:(1)呼吸系统疾病:气管炎、哮喘、肺病等;(2)心脑血管疾病:心率不齐、心脏病、高血压等;(3)运动系统慢性疾病;(4)糖尿病等;(5)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慢性疾病等。

  三、申请免测学生须填写《免予执行<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>申请表》一份,附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盖公章的“诊断证明书”一份,经学院领导签字、盖学院章后,两份材料上传至“智慧体育云平台”免测管理系统,由体育学院(威海)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将两份材料交给所在学院存档。(注:办理“免测”手续只限定用于体测。)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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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:1.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

   2.诊断证明书(样图)

 

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

 

学号


姓名


性别


学院


专业


班级


联系电话


民族


申请人签字:

 

    日  

学 院 意 见

负责人签字(公章)

 月    








 

      免于执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申请表.docx